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用电器退货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家用电器退货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的家电没有用过且在三包范围内的一般可以退换的。一般电器都是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质量问题包退换,如果超过了三个月或购买小票有说明七天可退换的,按小票时间可以退货,特价商品除外。
买的家电没用过,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因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可在保质期内退货,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正当理由是不可以退货的。因为有关消费法律法规不仅保护消费者,同时也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家电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更换、维修。《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不能退货了,电器想退货,必须符合消费者协会的规定。消费法规定,顾客购买商品后,没有质量问题,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顾客虽然只使用了一天,没有质量问题,但是使用过的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了,所以不能退货了。
购买电器当时尚未提货的,因为当事人未离柜,双方的合同关系尚未生效,可以退货。但付款提货已超过几天甚至一周的,虽商品未提货,但已属当事人所有,商家只是暂为保管,无正当理由的,不支持退货。国家三包规定是指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商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原则,不包括无理由退货。
如果企业或商家有承诺多少天无理由退货的,当事人可以在承诺期内退货,没有承诺的,只能与商家或企业协商退货,协商不通,当事人应收下商品。
感觉问题不明确,按照题面理解来了,能自己提货应该是小家电吧,如果是小家电正常是直接付款拿货走人了
再退一步说,如果是付款完,又不想要了商场也是可以走退货流程的,记得有看过最新发布的退换货规定。
是可以的~
但是有几点提示:1.问题出在卖方,比如说,他的介绍与你了解的事实不相符等原因,你是可以无条件要就退换的。
2.问题出在你,比如说你想换其他牌子的,也是可以无条件的。如果你想退货的话你的有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是7天以内的话,是可以无条件退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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