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某品牌电器的保修条款如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某品牌电器的保修条款如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产品质量三包的“7日”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产品质量三包的“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产品质量三包的“三包有效期”规定: (1)“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计算。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产品质量三包的“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 (1)在“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2)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产品质量三包的“30日”和“5年”的规定。 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产品质量三包内产品范围。 新产品质量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产品质量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依据产品不同,三包规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计算。(1)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2)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据了解,家用电器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这就意味着一部家电只能用三年。要想继续使用,将付出相应的“维修费”。因为三年以后更换主要部件及维修等费用全部由客户承担。
新消法应该明确家电的使用寿命和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如果达不到使用年限,就属于质量问题,商家就应该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会上网购物,有时也会去实体店够物,但不管是***用那种购物方式,我们都希望自己买的东西有保障,特别是电器之类的东西,而厂家商家为了让消费者放心就推出了保修单,保修单里规定了一些条款,只要在规定范围内的东西都包修,让消费者有所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某品牌电器的保修条款如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某品牌电器的保修条款如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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