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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损坏,家用电器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用电器损坏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用电器损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交房后发现家电损坏怎么办?
  2. 电器坏了如果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3. 电压太低导致电器无法使用,电力局有没有责任?

交房后发现家电损坏怎么办?

拍照取证,并且找证人。让损坏者赔偿

损坏他人物品拒绝赔偿可以报警或者***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家用电器损坏,家用电器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仅仅是民事案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电器坏了如果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电器坏了,过了保修上门进行维修肯定是要收取维修费的,维修人员工作时间上门服务是要收取劳务费的,如果电器需要更换零件,收取的费用会更多,具体的要看厂商售后的收费标准。所谓保修期,就是厂商在产品销售消费者时承诺消费者该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因为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厂商将无条件免费上门维修的时间阶段。享受保修也是会有条件的,凡是因人为原因致使电器被损坏的不在保修的条例范围内,将不会提供免费维修的服务。***维修时应注意:

①应当找该品牌的售后维修人员比较专业,有保障,在维修电器时会比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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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②仔细看看该产品的保修说明,了解该厂商超过保修期间的售后服务的收费标准,以防上当。

电压太低导致电器无法使用,电力局有没有责任?

  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电力公司是否有赔偿的义务,要视情况确定。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如果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要电力公司赔偿,首先电压低是因为发生该《办法》第三条所规情形的电力运行事故,而且经过供电企业调查核实等,才能要求赔偿。  具体参考《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38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用户,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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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  第四条 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出现若干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 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用电器损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用电器损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